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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5日 09:34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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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2024级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方向

一、培养目标

总体要求

培养具有正确政治立场,系统掌握现代公共管理研究的技能与方法,熟悉我国和国际公共管理理论与实践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能够独立分析与解决本学科理论与实践问题的公共管理高层次专门人才。学生毕业后能胜任政府、非政府公共部门的领导、管理和政策分析工作,以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教学和科研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开展本学科学术研究;

2、具有较坚实的管理学、法学与经济学理论基础,熟练掌握现代公共管理理论与方法;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规划、组织、执行以及沟通协调的实际工作能力;具有较高的领导素质和较强的管理能力;

3、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社会调查、写作与创新能力;

4、掌握一门外语,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学科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外语运用能力。

二、学科方向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该二级学科以公共管理学、公共经济学、公共政策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政治学、法学等为主要理论基础,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发现、分析和解决健康领域的政策和管理问题,为政策制定和管理实践提供指导,促进医疗卫生体系和医疗保障制度发展,维护和增进人群健康。

该二级学科主要研究方向及内容有:①卫生政策,重点关注健康事业的发展规律,针对健康领域相关问题,研制和评估卫生政策,分析卫生政策与其他公共政策的关系。②卫生管理,重点关注卫生体系与组织的特点和发展规律,卫生体系的构建、组织结构与功能,卫生服务组织的运营与管理,以及卫生服务的研究、评价和管理等。③卫生经济,重点关注健康领域经济现象和规律,研究卫生资源筹集、配置与使用,卫生服务的需求与供给,卫生服务市场与政府作用,医疗保障制度等。④社会医学,重点关注影响人群健康的社会决定因素,分析健康与社会、经济、人口、教育、环境等因素之间的关系。

三、培养方式

1、本学科硕士研究生的指导可以是导师个人负责指导,也可以是指导小组集体指导。学科导师(或导师小组)应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因材施教原则,充分考虑研究生个人的特质,在研究生入学3个月内制定合理的个人培养计划,充分挖掘研究生个人潜力,为其自主学习和研究提供空间和助力。

2、本学科硕士研究生采用课程学习、实践环节、学术活动、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相结合的培养方式,要求研究生不但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较宽广的知识面,同时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

3、公共课以讲授为主,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方向课采取讲授、自学和讨论相结合的方法,重在培养研究生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

4、要求研究生广泛阅读各种专业文献、资料和论著,提倡研究生选修跨专业课程,鼓励研究生参加各种学术活动,以拓宽知识面,提高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四、学习年限与学分

本学科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年,其中课程学习1年,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培养计划者,须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可延迟半年至一年毕业,学习年限总时长不超过4年。提前完成培养计划,达到学校及本学科规定条件者,可提前毕业,但最短学长不得少于2年。

本学科硕士研究生总学分应不少于30(含课程学习、必修环节),其中:课程学习至少应修满28学分(学位课程须达到20学分),必修环节要求修满2学分。

五、课程设置

本学科硕士研究生的课程体系由学位课、非学位课、补修课三个部分组成。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具体课程信息见《公共管理学科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表》。

六、实践环节

必修环节要求修满2学分,否则不能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其中:实践活动(教学实践或社会实践,二选一)1学分,教学实践不少于40课时,社会实践不少于15日;学术活动1学分,要求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10次以上(含10次)学术活动,其中至少作2次学术报告(含学术论文开题报告)。

必修环节是培养研究生实际工作能力的重要手段,研究生均须参加,记入《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实践活动登记本》或《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学术活动登记本》。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成绩在合格及以上者方能取得规定的学分。

必修环节由学生所在院、研究生导师负责安排、指导、检查和考核,院(系)主管领导及研究生工作秘书应认真组织、严格检查、确保质量。

七、科学研究

本学科硕士研究生在论文开始前要进行文献阅读和综述,进行生产实际的调查研究,积极参加院内外有关学术活动,参加学术活动次数不少于10次,并作学术报告2次以上。

本学科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以第一作者身份(或者导师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并署名武汉轻工大学在有正式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或拟录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方可申请参加论文答辩。

本学科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应积极参与科研创新活动(具体要求:应参加导师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或者作为申报人至少申报一次校研究生创新基金)。

八、学位论文

1、论文开题与写作

每位研究生应于第四学期结束前提出学位论文撰写计划,并向本一级学科指导小组作开题报告,经过讨论认为选题合适,计划切实可行,才能正式开展论文撰写工作。论文的选题和论证,必须立足于我国的实际,对实现我国公共管理科学化、民主化和发展我国公共管理学科,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要求立论正确,逻辑严密,论证充分,材料翔实,文字畅通,具有独到见解或一定新意。论文的写作应在导师或指导老师小组的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

2、论文答辩

本学科硕士生在修完规定的学分和撰写完学位论文并经相关专家评阅合格后,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武汉轻工大学的有关规定申请参加论文答辩。通过答辩者,准予毕业,并由校学位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

九、文献阅读目录

书目、期刊清单附于培养方案之后,具体信息详见《公共管理学科硕士研究生文献阅读主要书目和期刊目录》。

十、其他规定

1、研究生须根据本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在导师的指导下,结合本人实际,在入学后1个月内制订个人培养计划。

2、研究生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完成与否,是审定研究生能否毕业和学位授予的基本依据。

3、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学习、实践活动、学术活动等项目,均按照学校有关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考核。

4、其它培养环节(如中期考核等)执行学校有关规定。